浙医科教中心〔2014〕8 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依据《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的通知》(浙卫发[2014]127号)的文件精神和《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受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委托,决定开展2014年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签订对象
列入2014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的各类项目(不含省部共建计划),包括省部培育计划项目、平台计划项目、一般研究计划项目、适宜技术成果转化计划项目。
二、合同签订要求
(1)平台计划的重点资助项目和骨干人才项目、一般研究计划A类项目、适宜技术成果转化计划A类项目,原则上各项内容不作改动,经审核后申请书直接转换成合同书予以备案,审核不通过项目退回修改;平台类项目可根据评议答辩会专家意见,由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向省医学科教中心提出修改申请(研究内容不作修改),审核同意后退回修改。
(2)省部培育计划项目、一般研究计划B类项目、适宜技术成果转化计划B类项目全部退回修改,其考核指标和配套经费允许适当调整、但要求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均至少填写一项,“配套经费”要求省部培育项目不低于10万元、一般项目和适宜技术项目不低于1万元、总计经费与详细预算额度必须一致。
三、合同签订流程
(一)合同前期审核:省医学科教中心对2014年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进行前期审核,进行合同备案或退回修改处理。
(二)合同查询处理:项目负责人通过浙江卫生信息网(www.zjwst。gov。cn)首页“网上办事—科教申请”或浙江医药卫生科教网(www.zjmed。org。cn)首页“医学科研计划”栏目登录“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全程管理系统”,进入“合同管理”模块查www.med126.com询当前“新立项合同”状态。状态显示为“需要修改”的项目,根据要求完成合同编辑并上报;状态显示为“已备案”的项目直接进行纸质合同打印。
(三)修改合同的在线审核:项目承担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通过单位账号登录系统,进入“合同管理”模块对修改上报的合同进行逐级审核,最终经省医学科教中心审核完成备案。合同审核不通过,直接退回负责人重新修改。
(四)纸质合同打印和报送:负责人在线打印“已备案”的项目合同书一式3份并签名,酌情附加医学实验动物、医学伦理等相关证明材料1份,经承担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印章,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省医学科教中心(杭州市庆春路216号307室)。
四、截止期限
本次合同签订系统操作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逾期系统关闭。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4年5月30日。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将列入科研诚信不良记录名单。
五、联系咨询方式
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rencai/ 联系电话:0571-87709114 杨再峰,业务交流QQ群:浙江卫生科教系统(群号128035897),软件系统服务电话:15325885179 张勤。
请各部门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项目合同签订的督促和审核工作,确保项目合同的科学管理和项目研究的顺利实施。
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