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办医政〔2014〕21号
各市卫生局,委直委管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透明度,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引导广大患者合理就医,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省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公开内容
省卫生计生委暂定向社会www.lindalemus.com/shouyi/公开以下3类共11项医疗服务信息,以后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服务费用信息:出院患者平均医疗费用、门(急)诊均次医疗费用、基药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
服务效能信息:出院人次、平均住院日、日均门(急)诊人次、病床周转次数、病床使用率;
典型病种信息:急性阑尾炎、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高血压Ⅱ期等的平均住院日和平均医疗费用。
三、信息统计
我委委托省医疗机构管理研究所进行数据收集和汇总。
四、公开形式
我委组织全省三级医疗机构信息的社会公开。通过委门户网站,《健康生活报》等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卫生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办法,要通过实施信息公开,缓解群众就医热点问题,促进医院科学管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要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及时收集和分析反映医疗质量、医院效率和合理诊疗的数据信息,客观分析、评估医院管理工作;要引导各医疗机医学招聘网构切实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切实维护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提高群众和社会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指定具体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医疗服务信息上报及时、公开准
确;要重点在医疗服务基本信息、医疗服务告知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和改善医院服务的措施4个方面,积极推动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三)为减轻医疗机构负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开展好此项工作的同时,不再上报以往要求的《医疗服务信息报表》和根据《关于开展医政工作目标任务过程管理的通知》(晋卫办医政〔2013〕23号)要求的《三级医院医政管理目标任务月报表》和《医政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管目标任务过程管理双月报表》。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