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市卫发〔2014〕95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自2013年10月我市开展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以来,重点打击“黑诊所”、“假医游医”、“医托”等违法犯罪行为及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www.lindalemus.com/yaoshi/机构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非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目前,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医疗医疗机构不规范,一些非法行医现象依然存在,为继续严厉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同时加强信息通报和部门协调沟通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汲取中省典型经验
各县区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要组织全体卫生监督员认真学习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湖北省天门市非法行医查处情况的通报》(国卫办监督发 [2014]47号)和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非法行医行为查处和信息通报工作的通知》(陕卫监函[2014]49号)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非法行医对社会的危害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按照市卫生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
二、进一步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
要重视群众投诉举报线索,狠抓案件查办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拓宽举报渠道,对举报属实的案件,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在案件查办中,要注重办案程序,认真收集证据,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对非法行医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要及时交由有鉴定资格的单位进行人身伤害鉴定。
三、进一步强化部门衔接机制
要加强各部门间的衔接配合,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合力,加强上级对下级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力度,共同维护医疗服务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打非信息报送工作
要进一步落实卫生监督案件个案报告制度。要及时录入非法行医个案信息,充分利用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检索、查询,有效打击流动性非法行医。要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平台,及时收集辖区内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提高非法行www.lindalemus.com/jianyan/为的发现率,严厉打击非法行为。要在社区、居(村)委会、房屋出租管理办公室等单位收集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相关信息,及时协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
五、进一步增强宣传力度,强化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各县区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医疗服务与卫生执法能力建设,保障卫生监督机构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加强基层监督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同时,要加强相关法规宣传,通过典型案例曝光,震慑违法行为。结合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防范非法行医”宣传活动,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各县区要进一步落实《延安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市卫生局将对各县区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将在全市通报。
附件:1.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湖北省天门市非法行医查处情况的通报(国卫办监督发[2014]47号)
2.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非法行医行为查处和信息通报工作的通知(陕卫监函[2014]49号)
延安市卫生局
2014年4月22日
延安市卫生局政秘科 2014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