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做好2014年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周期验证工作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14〕26号)的要求,请各有关单位严格做好中医药技术人员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周期验证工作。
学分审核验证流程
(一)年度验证。
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2013年度学分验证人员汇总表》及电子版报送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一楼公共事务办。报送材料后,通过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科教管理平台”查询提交至人事部门数据,将查询结果及时反馈给被审核者本人,并做好相关政策、规定的解释说明工作。
(二)周期验证。
各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拟晋升人员的《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证明》、《广东省个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情况明细表》、《2014年学分验证人员汇总表》及电子版。
报送验证材料时间:7月7日(星期二)9:00-11:00,14:00-17:00。领取材料时间:7月11日(星期四)9:00-11:00,14:00-17:00。地点: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一楼公共事务办。
上述表格统一通过“科教管理平台”www.lindalemus.com打印,单位负责出具审核意见,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或单位公章(内设机构或部门章无效)。
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学分审核和验证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关于做好2014年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周期验证工作的通知.pdf
(联系人:委中医处 赵洋,电话:25508431;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一楼公共事务办周玮,电话:25162454。)
市卫生计生委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