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2014)第4号
下列医疗机构因申请注销经我局批准同意,予以注销,现将注销名单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序号 | 机构名 | 地址 | 登记号 | 负责人 |
1 医学全在线 | 龙湾区永兴街道南桥北村夏克荣卫生室 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 龙湾区永兴街道南桥北村移民点第二点3幢6号 | PDY70133433030314D6001 | 夏克荣 |
特此通告。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局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