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卫生系统学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及有关单位:
国务院第652号令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适应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将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事争议处理,以及法律责任作为基本卫生资格考试网内容,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为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监管有力、符合卫生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高素质的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促进卫生服务发展,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拟于6月上旬在南京举办全省卫生系统学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医学考研网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条例》制定背景及主要内容;
2、《条例》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作了哪些规定;
3、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事业单位应当如何进行;
4、《条例》关于聘用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5、事业单位出现人事争议,应如何解决。
二、参加对象
1、各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
2、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分管领导、组织、人事处(科)长、党办主任及相关人员。
三、培训师资
培训班拟邀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等相关部门领导进行授课和研讨。
四、培训费用
1、培训资料费900元/人(不刷卡)。
2、食宿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和培训期间住宿费自理。
五、其他事项
1、本培训班列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结束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2、本通知寄发有限,热忱欢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助统一组织报名(详情请登录www.jswsrc。com。cn),参会人员的报名回执(见附件)请于5月30日前传真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如有驾驶员同行请一并报名,驾驶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本培训班由江苏弘卫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承办。
联系电话:025-83620830 传真:025-83620827
联系人:叶厉能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
邮编:210008 E-mail:464151197@qq。com
附件:全省卫生系统学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培训班回执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