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卫人〔2013〕53号
关于做好2013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
选拔高校毕业生面试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2013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的笔试成绩已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豫卫人〔2013〕79号)以及《河南省卫生厅关于重申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大学生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下一阶段的面试、考核等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组织领导
全市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的面试、考核等工作由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县卫生局承担面试的各项考务工作。面试前,各县应制定工作方案并分别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面试工作
(一)面试时间。2013年10月26日上午8:00全市统一进行,面试工作当天结束。
(二)面试人员。报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本科生全部参加面试。其余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比例不足1:3的,可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可登录市卫生局网站查询。
(三)面试地点。由各县卫生局确定并负责通知到每一位进入面试的人员。10月25日,各县卫生局组织面试资格确认,审核考生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人员无故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经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后,可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然后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递补人员名单。
(四)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选拔程序。
三、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各县自行确定。在体检和考核过程中如出现放弃或不会计资格合格的人员时,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相应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高级职称考试网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四、聘用备案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各县即可办理聘用手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就业协议,并持《就业报到证》到有关部门办理就业手续。协议签订工作须于11月30日之前完成。
对于经考试、面试、考核选拔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学高等院校毕业生,各县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卫生等部门要按照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同时,各县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填写《河南省卫生系统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一览表》(含电子版)一式两份,于2013年11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分别上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抄送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五、纪律要求
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校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县区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面试、体检、考核及公示等环节的工作。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考生,在面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如若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 阳 市 卫 生 局
2013年10月18日
关于做好2013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校毕业生面试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2013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校毕业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