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卫生局审核,批准宁波镇海同力门诊部在报纸、户外、印刷品发布医疗广告,现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公示。
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 宁波镇海同力门诊部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PDY00087X33021117D1102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董力 | ||
身份证号 | 330211198005061017 | ||||
医疗机构地址 |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慈海南路355号 | ||||
所有制形式 | 私人 | 医疗机构类别 | 综合门诊部 | ||
诊疗科目 | 内科/普通外科专业/妇科专业/口腔科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超声、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 ||||
床位数 | 0 | 接诊时间 | 8:00-20:00 | 联系电话 | 0574-26289120 |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 | 报纸、户外、印刷品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秒 | ||
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www.lindalemus.com/wsj/,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014〕002号 |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14 年6月 18日起,至2015 年5月31日止)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浙)医广〔2014〕第4-4-002号 | |||||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www.med126.comnbsp; (审查机关盖章)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