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河北卫生人才网 > 正文:河北省卫生网:国家卫生系列计生委办公厅有关开展2014年公共场所控烟和学校卫生系列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公告
    

国家卫生系列计生委办公厅有关开展2014年公共场所控烟和学校卫生系列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公告

来源:河北省卫生厅 更新:2014/6/25 中国卫生人才网
河北省卫生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有关开展2014年公共场所控烟和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4〕5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会计资格《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督公共场所和学校切实落实相关卫生要求,我委决定开展2014年公共场所控烟和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组织制定了《2014年公共场所控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2014年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国卫办监督函〔2014〕5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会计资格《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督公共场所和学校切实落实相关卫生要求,我委决定开展2014年公共场所控烟和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组织制定了《2014年公共场所控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2014年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可从我委综合监督局网页下载)。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于2014年11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汇总表,我委将对地方工作落实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检查。

  联系人: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局 www.lindalemus.com/yaoshi/房元萍

  电话:010-68792042

  传真:010-68792400

  邮箱:ggwsjdc@126。com

  附件:1.2014年公共场所控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2014年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6月13日



附件列表:
1:2014年公共场所控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doc
2:2014年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doc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