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疗 广 告 审 查证 明
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 宁波海曙美莱医疗美容专科门诊部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www.lindalemus.com/Article/ | PDY00224-233020316D1542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林兆晞/刘邦瑜 | ||
身份证号 | 420111197012204153 | ||||
医疗机构地址 | 灵桥路713号 | ||||
所有制形式 | 股份制 | 医疗机构类别 | 医疗美容门诊部 | ||
诊疗科目 | 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 ||||
床位数 | 无 | 接诊时间 | 9:00-- 17:30 | 联系电话 | 87310880 |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 | 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无 | ||
审 查 结 论 | www.lindalemus.com/wszg/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甬海医广)卫许受字【2014】第015号 |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 2014年5 月26日起,至 2015 年 5 月 25 日止)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 浙04 )医广【2014】第05– 26 - 0715 号 | |||||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2014年 5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