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科教函〔2014〕17号
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教育局、教育考试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关于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要求,促进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今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基层卫生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录取
(一)招生对象。全省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中,在岗工作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或医学(护理)专业普通中专学历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和在岗乡村医生(附件1)。
(二)招生院校及专业。招生院校为河北医科大学、河北中医学院。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专业,学制均为3年,学习形式为业余。
(三)招生计划。按照统一规划、服务需求的原则,由省教育厅安排专项招生计划。今年计划招生5000人(临床医学专业1500人,中医专业1000人,中西医结合专业2000人,护理专业500人)。
(四)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从即日起至8月10日,凭相关证件在所属县(市、区)卫生局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1),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审核合格后,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携带《河北省基层卫生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考试报名审批表》(附件2)到所属县(市、区)“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所需材料及要求向当地报名点咨询),参加全国高等成人教育统一招生考试。
(五)考试与录取。学员须参加国家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同时结合专业实际,增加专业综合考试。专业考试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业成绩作为参考,合格后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六)学籍与毕业。经统一招生录取的基层卫生人员,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国家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学籍注册。学员完成规定课程,参加相应的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不作为执业资格考试的依据,可作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副高级职称的学历依据。
二、教学方式
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对集中设点,采用“基层卫生人员成人大专视频教学系统”集中开展视频教学;以设区市为单位,由河北医科大学、河北中医学院按照教学安排组织重点课程,集中面授辅导,并统一组织各学期学习科目的考试考核和临床实践。
三、教育经费
(一)学员学费按照生均学生培养成本收取。学费缴纳按照政府补贴和个人缴纳分担方式进行,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所需经费从省级卫生专项经费预算中安排,不足部分由学员承担。
(二)学校设立奖学金。在毕业时,对学习态度认真、成绩优良、出勤率高的学员给予奖励。
四、有关要求
开展基层卫生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是提高基层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后一www.lindalemus.com/shouyi/个时期卫生教育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认真完成。各设区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和www.lindalemus.com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摸清底数,积极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相关在职在岗人员报名,确保将《河北省基层卫生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告知书》(附件3)送达每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手中,促进基层卫生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招生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基层卫生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为学员提供学习方便,保证学习时间,原有待遇不变。
附件:1.报名条件与所需材料
2.河北省基层卫生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报名考试审批表
3.河北省基层卫生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告知书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