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审查情况公示2014(第11号) | ||||||||||||
2014-6-24 | ||||||||||||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650号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14第23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15号)的规定,www.lindalemus.com/shiti/我局负责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的受www.med126.com理、审查、发证工作,现有苏州市乐镜轩眼镜经营部,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受理、审查、现场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6月24日至2014年6月28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12-65301273 通信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67号 邮编:215007 电子邮件:szsda@163。com
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