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万象彩虹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申办深圳宝龙医院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委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置“深圳宝龙医院”,按照下列核定事项进行医院筹建。
(一)机构名称:深圳宝龙医院。
(二)类别:一级综合医院。
(三)法定代表人:张俊林。
(四)主要负责人:张俊林。
(五)选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锦龙三路宝昌利工业园厂区办公楼。
(六)床位:70张(牙椅3台)。
(七)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急诊医学科(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儿科、中医科、口腔科、耳鼻咽喉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高级职称考试网影像科。
(八)服务对象:社会群众。
(九)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十)设置单位:深圳市万象彩虹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二、你公司应招生简章自本批复之日起2年内,按一级综合医院的标准进行筹建。医院用房涉及规划、国土、消防、环保等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按其意见办理。医院筹建完毕后,你公司应向我委申请并办理该医院的执业登记注册手续。逾期未能完成,我委将撤销该医院的设置。
三、医院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任何医疗活动。
此复。
市卫生计生委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