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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市卫生系列工作要点

来源:长沙市卫生局 更新:2014/7/8 中国卫生人才网
长沙卫生网:2014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全市卫生工作总体指导思想及任务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六个走在前列大竞赛的工作部署及《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要求,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着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努力改进卫生行业作风,确保全市卫生改革取得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全市卫生工作总体指导思想及任务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六个走在前列”大竞赛的工作部署及《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要求,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着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努力改进卫生行业作风,确保全市卫生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卫生基本建设获得新的成果,各项卫生业务指标实现新的优化,为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更好地提供卫生保障服务。

一、重点工作目标

1、完成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任务。标准化改造乡中国卫生人才网镇卫生院10所、村卫生室26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所,维修改造乡镇卫生院分院6所。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2、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实施卫生资源宏观配置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积极推进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市儿童医疗中心、市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市中心医院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开工建设,其他项目统筹推进。

3、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出台《长沙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继续巩固浏阳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成果;启动实施市三医院、宁乡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4、支持民营医院发展,加强卫生监督。出台《关于进一步引进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规划由社会资本举办二级医疗机构2-3所。

5、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基本公共卫生管理创新,加强绩效考核,完成妇女两癌普查、叶酸增补、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及白内障复明等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不发生重大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

6、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三级医院、二级公立医院的基本药物使用量比例较2013年分别提高5%、10%;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药占比均有所下降。

7、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出台《社会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继续推进医疗转运与院前急救的整治工作。

8、基本完成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医药管理信息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

9、突出抓好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个不准”和省卫生厅“五项整治”活动要求,开展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10、制定出台市、县两级公立医院控制门诊、住院医药费用的具体措施,严格控制费用增幅。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及重点卫生项目建设

1、向市政府申报《长沙市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医疗卫生建设用地规划》,请求批准下发实施。

2、依卫生资格考试网法实施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执业资格、医疗技术准入等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制度,规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及医疗技术服务。

3、完成市儿童医疗中心、市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市中心医院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等项目开工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年内启动建设。基本落实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择址新建、市一医院新住院大楼等建设项目的前期各项工作。

4、全面完成市三医院内科大楼、市四医院门急诊楼住院楼改造装修、市妇幼保健院老住院楼部分装修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快市中医医院名老中医馆、市中心医院胸科中心综合楼建设进度。全面完成市公共卫生中心二期工程建设,并全部搬入办公。

5、加快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医药管理信息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充分整合各类卫生信息系统,实现联网对接。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根据《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完成标准化改造乡镇卫生院10所、村卫生室26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所,维修改造乡镇卫生院分院6所。各区、县(市)按照下达的建设项目计划,完成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用房建设改造及设备配备任务。

2、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的建设,开展基层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中医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工作。

3、继续实施“四个一批”的基层卫生人才建设工程。加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护理专业等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完成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师转岗培训100名。采取县管乡用的模式,招聘选拔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继续下派、返聘城市医疗骨干到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指导帮助工作。评选15名“乡村名医”,由市政府给予一定的津补贴。

4、落实“手牵手”帮扶工程及双向转诊机制,组织市县两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5、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社区工作。总结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社区家庭健康契约式服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社区试点工作,逐步在各区、县(市)推广。

6、继续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督促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诊疗范围,规范诊疗程序,防范医疗差错事故,为居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全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积极争取定成为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市。申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出台《长沙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重点在财政补助、医药采购、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法人治理、人事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创新政策措施。

2、总结执行浏阳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经验,年内启动市三医院、宁乡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做好其他市、县两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前期准备工作。

3、申报市政府批准出台《关于引进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及《长沙市医疗卫生投融资平台实施管理办法》。搭建医疗卫生投融资平台,规划由社会资本举办二级医疗机构2-3所。

4、在市、县两级公立医院继续推行同级医院检测结果互认、便民服务、预约挂号、医疗“一卡通”、无假日医院、优质护理示范等便民惠民措施,推行疾病诊疗规范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5、加强医疗质量安全评价控制,建立完善医疗质量规范化管理机制,重点对开展三、四级手术的医疗机构及美容整形等医疗机构的清理整顿,严查超范围违规医疗执业,重点防范重大医疗事故发生。

6、通过采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事项公开,严格诊疗规范、控制药品比例、缩短平均住院日、规范药品器械采购使用等措施,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7、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完善急救医疗体系,启动市县两级医疗紧急救援网络联动指挥工作。出台《长沙市社会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继续整治医疗转运、院前急救工作的违法违规问题。

(四)继续加强公共卫生及卫生应急工作

1、继续实施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管理方案,有效利用基层卫生信息网络,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促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做好各型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霍乱、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以及狂犬病等自然疫源性疾病监测与防控。积极申报列入国家艾滋病防控示范区。加强结核病防治的医防合作,完成结核病的发现管理任务。完成开福区、雨花区、宁乡县消除疟疾评估认证。

3、继续抓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工作,做好市级示范性预防接种门诊评估验收工作。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管理,适龄儿童常规免疫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

4、积极申报并创建慢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完成癌症早诊早治及适龄儿童窝沟封闭等慢病项目工作。加快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建设,做好全市精神疾病患者登记、治疗、管理工作。

5、建立卫生应急工作长效财政保障机制,推进市、县二级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一网四库”建设,继续开展监测预警、培训演练、风险评估、应急宣传等工作。

6、全力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积极组织开展健康大讲坛进社区、单位、学校、农村等活动。办好《健康长沙周报》栏目。抓好重点疾病、重大卫生日的宣传教育工作。

7、切实抓好血吸虫病综合防治工作,完成省下达的流行村达标的任务。做好布病、地氟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8、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开展妊娠风险评估预警分类管理工作,确实做好妊娠风险预警初筛、转诊、动态评估和报告,在各区县(市)推广危重孕产妇评审工作。严格控制剖宫产率,提高高危孕产妇救治水平。积极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区县(市)创建工作,所有乡镇卫生院开设儿童保健门诊。推行儿科(新生儿科)医师进产房,提前参与高危新生儿的救治机制。

9、完成省卫生厅下达的孕产妇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婚检、补服叶酸、妇女病查治及“两癌”普查等工作指标。

(五)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继续履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协助做好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移交工作。

2、根据市政府下放经营性公共场所、二次供水、放射诊疗等项目许可权限的规定,做好对接移交工作,指导区、县规范许可流程,实现行政区域内一体化管理。

3、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积极探索饮用水卫生监管新模式,努力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管水平,科学防范和处置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

4、建立打击非法医疗执业及非法采供血监督信息平台,加大信息监测和打击力度,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医疗欺诈等违法行为。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做好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督办。

5、重点加强为宾馆、酒店、公共场所提供一次性用品的消毒服务机构的卫生监督,加大抽检频次,及时公布抽检结果。

(六)继续抓好人才建设、科研教育及医疗救治工作

1、申报以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创新卫生人才引进、培养、评价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好、效果佳”的良性人才建设体系。

2、协调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建立引进高精尖卫生人才的畅通机制,有计划地引进一批知识型、创新型、管理型拔尖人才。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人才引进方式,不断调整提高引进人员待遇,增强吸引人才的竞争力。

3、继续抓好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生培训及各级各类卫技人员岗位培训工作。长沙卫生职院除按计划完成招生教学任务外,应主动承担在职卫技人员脱产培训及学历教育等工作。

4、加快医学高端人才海外培训基地建设,建立重点学科与海外基地长期合作发展机制。

5、按照重点学(专)科建设规划,积极开展新一轮重点学(专)科创建工作。继续抓好医药卫生科研立项、新技术项目引进应用、卫生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6、进一步加强医疗救治保障工作。完善市县两级医疗救治网络体系及应急救治机构建设,重点保障各类大型经济、政治、文化活动及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紧急救治工作。

7、继续落实无偿献血的宣传发动、团体预约无偿献血、血液应急供应保障等工作。完成每个区、县(市)建设一个献血屋的工作任务,并适当新增无偿献血固定采血点。

8、进一步做好干部保健对象的健康检查、健康教育及日常医疗保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保健对象信息档案。

(七)努力做好卫生系统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

继续加强平安卫生系统建设,创新平安医院建设形式和内容。完善“三调联动”机制,重点加强医疗纠纷处置调解工作,做好医调工作试点。抓好消防等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切实加强卫生系统各项行政管理,防范发生各类行政责任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落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政策规定。巩固发展医疗卫生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成果。

(八)努力改善卫生行业作风

1、积极开展卫生系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纪律作风建设要求,规范各项卫生行政许可行为,严格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开展各种形式的民主评议、医德考评和社会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纪律教育整顿,努力改善卫生行业形象。

2、建立覆盖市直各医院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安装反统方软件,重点加强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重点岗位、医疗服务中社会关注高、容易发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等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3、严格执行医药集中网上招标采购和各类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项目招标规定,严防发生各种商业贿赂问题。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受理、案件查处等工作。

4、扎实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提出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个不准”(即: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和省卫生厅下发的“5项整治”(即:坚决整治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坚决整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大力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坚决整治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坚决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的要求,明确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具体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措施,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卫生行业作风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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