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部署,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二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及其“实施细则”,受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委托,上海市中医医院评审(评价)中心组织专家,于2014年6月对上海市闵行区中医医院进行了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对评审材料及结论进行审核,被评审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现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对评审结论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为7天(2014年8月22日至8月28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4年8月28日17:00前以信函形式向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实名举报,并在信函封面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信邮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509室 邮编:200125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附件:上海市二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结论(第三批)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14年8月22日
附件:
上海市二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结论
(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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