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县有关医院: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中心卫生院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5年)》(卫农秘〔2014〕76号)的要求,现印发《合肥市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中心卫生院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合肥市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中心卫生院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
附件:
合肥市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
中心卫生院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5年)
组织市、县二级以上医院开展对口支援中心卫生院工作,是深化基层医改,提升中心卫生院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制定合肥市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中心卫生院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强基层、建机制、保基本”的总体原则,着力加强中心卫生院的基本医疗能力建设,提高中心卫生院管理水平,发挥中心卫生院医疗资源应有的作用和功能,方便农村居民就近就医,减轻不必要的外出就医经济负担,减轻县级以上医院的接诊压力,减轻新农合资金的支出压力。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为受援中心卫生院“解决一项医疗急需,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支技术团队,新增一个服务项目”的目标,通过连续2年的对口支援,显著提高中心卫生院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和急诊急救的处置能力,支持部分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提升到与二级医院相当水平。
三、对口支援、受援单位(见附件1)
1、支援单位:市属除第一、第二、第三人民医院(已承担对口支援县级医院任务)以外的三级、二级公立医院;各县医院、县中医院;获得市级新农合定点资格并于2014年“合肥市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评比住院医师中被评为A级的二级以上非公立医院(自愿申报参与)。
2、受援单位:全市34家中心卫生院。
四、对口支援方式
1、对口支援、受援单位安排:原则上长丰、肥东、肥西、庐江县医院、县中医院各支援本县2所中心卫生院;巢湖市二院支援本市2所中心卫生院,巢湖市骨科医院支援本市1所中心卫生院,以上由各县(市)卫生局负责“派对”安排;其余合肥市属二级以上公立及民营医院分别支援1-2所中心卫生院,由市卫生局统筹“派对”安排。具体对口支援、受援单位的“派对”安排经市卫生局与各县(市、区)卫生局协商后以市卫生局文件正式确定。
2、确立专业团队支援模式。各支援单位需确定1-2名具有管理经验的中层干部(医务科或护理部或质控办或其他职能科室的负责人)兼任受援中心卫生院的副院长并担任支援医院工作组组长,同时支援医院要按照对口支援数量,组织1-2个医疗工作组,其成员由相关科室的业务骨干2-3名组成,作为派驻医师,以“科室对科室”的方式,帮助受援中心卫生院相关科室改进管理。受援方可提出帮扶需求,支援方根据需求作出回应,双方面谈,根据需要与可能,确定可行的支援计划。
3、实行下派带教和选送进修相结合。支援方派出的医疗工作组要以帮助受援单位开展诊疗服务,或组织技术培训、查房会诊、手术示范、病例讨论等带教方式进行支援;可以采取接收进修或上门帮扶的方式帮助受援卫生院开展适宜的新技术和新科目,也可以帮助受援单位完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可以采取“科室对科室”、“团队带团队”的方式固定帮扶,也可按照“每周一主题”的方式,每个主题选派不同科室的技术人员组团到受援单位指导和帮扶。
4、无偿www.lindalemus.com支援与有偿服务相衔接。对口支援原则上是无偿的。但经申报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同意,支援医院与中心卫生院之间可探索开展以“公益”为目的托管经营或合作共建,共同投入人力、技术和设备,收益合理分成。
五、对口支援任务
一是提高诊疗能力。帮助受援中心卫生院提高主要临床科室(如: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中医科等)的诊断能力和治疗技术。积极创造条件、调配资源,组建特色科室(如:五官科、骨科、微创外科、康复科等),建设功能健全的检验科、影像科。
二是培养技术骨干。为帮扶的中心卫生院培育2-4项新技术,培养2-4名技术骨干,新增2-4个过去不能收治的病种的收治能力;帮助2-4名技术骨干顺利通过职称晋升。
三是提高医疗质量。组织开展急诊演练,帮助受援单位提高对急诊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协同救治能力,使“入出院诊断符合率”和“治愈率”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5个以上百分点;抗生素、活血化瘀类和中药注射剂等预警药品的使用率和联用率明显下降;影像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达到90%以上。帮助开展处方点评,规范病历书写,提高处方合格率和甲级病历的比例。
四是提高基础管理水平。指导卫生院开展“基础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帮助受援单位全面、规范地落实医疗核心制度,诊疗行为差错发生率明显下降、医疗事故发生率降到零。院容院貌和院内环境明显改善,院内感染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医疗废弃物得到安全处置。
五是推进远程医疗。在县级政府统一规划和财政资金支持下,在对口支援帮扶下,建设中心卫生院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联网的远程医疗系统,逐步开展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病理、远程教育和培训等活动。
六是提高中心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具备中医药技术支援能力的二级以上医院帮助受援单位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建设,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和常用中药饮片,培养提高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针灸、针刀、推拿康复、刮痧、火罐等)的能力,发挥中医中药在诊治常见病、慢性病方面的特色优势。
六、对口支援管理
1、实行对口支援目标责任管理。按照为受援中心卫生院“解决一项医疗急需,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支技术团队,新增一个服务项目”的目标和支援任务要求,明确支援医院和受援中心卫生院院长为共同的第一责任人,相关科室主任为科室帮扶的共同第一责任人。围绕受援方的需求,结合支援方的专科优势,双方应共同商讨支援计划,确定支援项目,明确预定目标,并签订年度对口支援协议(协议式样见附件2)。
2、明确工作职责。市卫生局负责市级医院支援过程的总监督,成立由局农卫处牵头的工作督导组,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督查情况,研究对口支援工作。县(市、区)卫生局负责对本县(市、区)范围内开展支援活动的所有支援单位(含市级医院)的监督。新农合统筹地区管理中心参与和配合相关工作。
各支援医院负责将签订的对口支援帮扶协议和派驻医疗工作组人员名单分别报送市卫生局和中心卫生院所在的县(市、区)卫生局共同审定备案,对于支援目标不清晰、任务不具体、措施不明确、人员和时间不确定等不符合要求的协议文本(含附件),将退回修改,直至符合要求后双方签署。支援计划在时间任务安排上要明细到每周的工作内容,在人力安排上要明确具体的科室和人员。如以接收进修的方式开展对口支援,支援单位必须安排固定老师带教,确定每周见习的具体内容、考核转科的具体要求,进修日志须提交市、县(市、区)卫生局存档。各市级支援医院要统一到市卫生局业务受理处为派驻医师办理“医师多点执业”注册手续,县级医院“医师多点执业”注册手续的办理由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要将完成对口支援任务的情况作为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支援人员表现突出者,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以及各项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支援人员不履行职责的,医师定期考核定为不合格。
受援中心卫生院要建立派驻医师(人员)档案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公示制度等,把派驻医师纳入本院医务人员一起安排相应的诊疗工作并进行同样的日常管理,对派驻人员在受援卫生院开展服务的全过程进行详细、真实的记录。在派驻医师支援工作结束时出具考核意见(考核鉴定表见附件3),考核意见作为职称晋升和表彰奖励的主要依据。要为派驻医师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关心并妥善安排好生活。
七、督查、考核和评价
1、市卫生局除每月组织一次督导、调研外,每半年组织一次暗访检查,召开一次对口支援工作分析会,听取各县(市、区)实施情况汇报,了解支援单位及其派驻人员是否履行协议,受援单位进修人员是否在岗认真学习,交流各单位的做法和经验,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指导改进工作。暗访检查将随机抽查支援单位下派的工作人员在受援单位工作情况,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对口支援职责的派驻人员,根据“城市医院医生在晋升高一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1年”的规定,报告省卫生计生委农卫处提请人事处(并报请委领导)在评审职称时不予通过。
2、县(市、区)卫生局要制定对支援单位和受援单位双方的监督制度和考核方案,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责令改正。检查结果报告市卫生局。
3、各支援医院要明确分管院长和职能科室负责本院对口支援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每半年向市及县(市、区)卫生局书面报告一次对口支援工作小结。
附件一:合肥市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中心卫生院支援、受援单位名单
附件二:合肥市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中心卫生院协议(样式)
附件三:合肥市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中心卫生院派驻医师考核鉴定表
附件一:
合肥市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中心卫生院
支援、受援单位名单
一、支援单位(24个):
市属医院:合肥滨湖医院、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分院、合肥市精神病院、合肥市传染病院、合肥市口腔医院、巢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巢湖市骨科医院
县级医院:肥东县人民医院、肥东县中医院;肥西县人民医院、肥西县中医院;长丰县人民医院、长丰县中医院;庐江县人民医院、庐江县中医院
市级新农合定点民营医院(2014年合肥市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安徽中医药大学神经病学研究所附属医院、合肥中山医院、高新心血管医院、合肥普瑞眼科医院、安徽安琪儿妇产医院、合肥爱尔眼科医院、安徽中医药临床研究中心附属医院、安徽静安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受援单位(34个):
肥东县:店埠镇中心卫生院、撮镇镇中心卫生院、石塘镇中心卫生院、古城镇中心卫生院、八斗镇中心卫生院、白龙镇中心卫生院、梁园镇中心卫生院
肥西县:花岗镇中心卫生院、山南镇中心卫生院、官亭镇中心卫生院、丰乐镇中心卫生院
长丰县:庄墓中心卫生院、朱巷中心卫生院、岗集中心卫生院、下塘中心卫生院、双墩中心卫生院、杨庙中心卫生院
庐江县:白山中心卫生院、同大中心卫生院、盛桥中心卫生院、金牛中心卫生院、汤池中心卫生院、乐桥中心卫生院、龙桥中心卫生院、泥河中心卫生院
巢湖市:苏湾镇中心卫生院、柘皋镇中心卫生院、夏阁镇中心卫生院、烔炀镇中心卫生院、黄麓镇中心卫生院、银屏镇中心卫生院、槐林镇中心卫生院
蜀山区:小庙镇中心卫生院
经开区:高刘镇中心卫生院
附件二:
合肥市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中心卫生院协议
(样式)
( 年度)
根据《合肥市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中心卫生院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5)》要求,为确保完成支援任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支援双方
支援医院: 受援中心卫生院:
二、支援时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受援中心卫生院
(一)最急需建立或支持的临床专科
1、
2、
3、
4、
(二)希望通过进修或传帮带培养的技术骨干
1、姓名 学历 专业 现岗位 进修岗位
2、姓名 学历 专业 现岗位 进修岗位
3、姓名 学历 专业 现岗位 进修岗位
4、姓名 学历 专业 现岗位 进修岗位
(三)医疗质量管理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
1、
2、
3、
希望支援单位帮助解决上述问题。
(四)医疗核心制度执行中存在的主要客观困难
1、
2、
3、
希望支援单位提供相应的支持,改善硬件并派驻相应的医务管理骨干人员帮助整改。
(五)远程医疗建设设想
1、
2、
3、
希望支援单位在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予以下支持:
1、
2、
3、
(六)中医药服务能力基本情况
希望支援单位给予的支持:
四、支援医院
(一)参与支援的院领导、部门和科室
院 领 导:姓名 职务(职称)
部门和科室:姓名 职务(职称)
姓名 职务(职称)
(二)参与支援的医护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专业 职称 联系电话
姓名 性别 专业 职称 联系电话
姓名 性别 专业 职称 联系电话
姓名 性别 专业 职称 联系电话
姓名 性别 专业 职称 联系电话
姓名 性别 专业 职称 联系电话
(三)支援计划的主要内容(条目化)
1、
2、
3、
五、年度支援计划结束时,拟达到的具体目标
1、
2、
3、
五、双方责任
(一)支援和受援单位的院长为对口支援的共同第一责任人,相关科室主任为科室帮扶的共同第一责任人。
(二)支援医院保证派驻人员对口支援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不变,并给与一定的补贴。
(三)受援单位为派驻人员提供住宿等基本生活保障,并对派驻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详实的记录和考核,任务结束时在《派驻人员工作鉴定表》上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六、补充事项
支援医院责任人签字 受援单位责任人签字
支援医院盖章 受援中心卫生院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合肥市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中心卫生院
派驻医师考核鉴定表
姓 名 | 性 别 | 毕业学校 | |||||
出生日期 | 民 族 | 学 历 | |||||
工作单位 | 专 业 | ||||||
职 务 | 职 称 | ||||||
服务起止时间 | 受援医院 | ||||||
支援工作个人小结 | 包括支援期间诊疗人次数、开展手术例数、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次数、开展新技术数、开展学术讲座次数、培训人次数、教学查房次数、手术带教次数等。 (可另附页) | ||||||
受援单位 意见 |
院长(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支援单位 意见 | 院长(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考评专家组考评鉴定意见 | 专家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
市考评专家组考评鉴定意见 | 专家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