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卫发〔2008〕308号)精神,现将拟设置医疗机构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新昌县卫生局联系,联系电话:86040567。
类别
名称
地址
性质
服务
对象
诊疗
科目
设置单位(人)
卫生站
新昌县七星小学www.lindalemus.com/job/卫生站
新昌县七星小学内
非营利性
内部
内科
新昌县七星小学
新昌县卫生局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