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吴兴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天,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吴兴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医政科,联系电话:2289770,2551770,传真:2289770
一、设置单位(人):刘芳
二、拟设医疗机构类别:中医诊所
三、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吴兴刘芳中医诊所
四、拟设医疗机构选址:湖州市吴兴区环渚街道后庄村庙头9号一楼
五、拟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六、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数:0台
七、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八、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
中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