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现对申请迁址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吴兴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天,以公布之日算起。
一、申请单位:周德平心理诊所
二、医疗机构类别:精神卫生诊所
www.lindalemus.com/wsj/三、医疗机构原执业地点:湖州市德申路7号
四、医疗机构拟执业地点:湖州市太湖路99阳光铭楼716室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吴兴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医政科,联系电话:2289770,2551770,传真:2289770
湖州市吴兴www.lindalemus.com/pharm/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