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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对丽水沁元春堂中医门诊部进行设置公示的通知

来源:丽水卫生局 更新:2014/12/19 中国卫生人才网
丽水医药卫生人才网:有关对丽水沁元春堂中医门诊部进行设置公示的通知:2014年10月20日,丽水市卫生局收到吴丽华关于设置丽水沁元春堂中医门诊部的申请。www.lindalemus.com/shouyi/经研究,我局拟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该机构:类别:中医门诊部名称:丽水沁元春堂中医门诊部选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北街1-11号性质:非政府办非营利性所有制形式:私有制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服务对象:社会诊疗科目:中医科:内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

2014年10月20日,丽水市卫生局收到吴丽华关于设置丽水沁元春堂中医门诊部的申请。www.lindalemus.com/shouyi/经研究,我局拟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该机构:

类 别:中医门诊部

名 称:丽水沁元春堂中医门诊部

选 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北街1-11号

性 质:非政府办非营利性

所有制形式:私有制

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中医科:内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我局对该机构的设置审批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4年10月22日—10月29日。

如有异议,请在2014年10月29日前,以信函形式向丽水市卫生局www.lindalemus.com医政处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丽水市行政中心),丽水市卫生局医政处,邮编:323000。

  丽水市卫生局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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