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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系列计生委办公室有关确定第二批浙江省规范化犬伤门诊的公告

来源:浙江卫生厅 更新:2014/12/19 中国卫生人才网
浙江医药卫生人才网: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有关确定第二批浙江省规范化犬伤门诊的通知:浙卫办疾控[2014]7号各市、义乌市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犬伤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2012版)的通知》(浙卫办疾控〔2012〕13号)要求,在各市自评申报基础上,我委组织专家进行复核,确定余杭区良渚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犬伤门诊等40家犬伤门诊为我省第二批规范化犬伤门诊。 希望各地继续重视和加强犬伤门诊工作,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高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科

浙卫办疾控[2014]7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犬伤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2012版)的通知》(浙卫办疾控〔2012〕13号)要求,在各市自评申报基础上,我委组织专家进行复核,确定余杭区良渚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犬伤门诊等40家犬伤门诊为我省第二批规范化犬伤门诊。
   希望各地继续重视和加强犬伤门诊工作,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高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第二批浙江省规范化犬伤门诊名单(40家)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0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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