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市爱卫会组织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和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市爱卫办根据有关标准,组织对申报单位就进行了考核评估。拟命名雨山区雨山街道永泰社区居民委员会、当涂县姑孰镇提署社区居民委员会、马鞍山市花山区阌家山社区委员会等3个单位为“马鞍山市健康社区”;马鞍山市健康路小学、马鞍山市九村小学、马鞍山市南山小学、含山县环峰第三小学、马鞍山市薛镇初级中学等5个单位为“马鞍山市健康学校”;马鞍山市实验中学、马鞍山市外国语学校、马鞍山市花山区沙塘路街道办事处、马鞍山市雨山区平湖街道一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马鞍山市博望区花津排涝管理站、马鞍山市博望区丹阳镇大三农家乐、马鞍山市公安局丹阳派出所、马鞍山市博望区法院、当涂县李白墓圆管理处、当涂县藏汉中心学校、含山县林头中心卫生院、含山县铜闸镇卫生院、中国十七冶集团交通工程技术公司、马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等14个单位为“马鞍山市卫生先进单位”;含山县陶厂镇卜李村民委员会、含山县运漕镇三台村民委员会、当涂县姑孰镇灵墟村民委员会、博望区丹阳镇八卦村民委员会、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镇石马村民委员会等5个村为“马鞍山市卫生村”;花山区沙塘路街道办事处、雨山区采石街道办事处、博望区卫生局、和县审计局、和县档案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香泉镇人民政府、当涂县人民法院等8个单位为“马鞍山市无烟机关”;雨山区南山社区卫生服务站、雨山区佳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雨山区佳山乡格林春天社区卫生服务站、雨山区安民街道双岗社区卫生服务站、雨山区采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博望区新市镇卫生院、博望区丹阳中心卫生院薛津分院、博望区丹阳夏雪门诊部、含山县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县香泉镇卫生院等10个单位为“马鞍山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花山区王家山小学、花山区西湖花园小学、雨山区幸福花园幼儿园、雨山区采石幼儿园、博望区博望中心学校、当涂县当涂第二中学、当涂县新桥中心学校等7个单位为“马鞍山市无烟学校”;花山区人民社区居民委员会、花山区西湖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等2个单位为“马鞍山市无烟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4年11月26日至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卫生局监察室联系,联系人:李明,联系电话:2366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