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细则》的规定,我委组织拟订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从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请于2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014年7月7日前www.lindalemus.com将意见反馈表以传真形式反馈我委。
传真:0571-87115216
电子信箱:mishuchu_zj@126。com。
附件:1.《冷鲜禽加工销售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