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浙卫发〔2013〕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期浙江省卫生创新人才培养对象(2008年度入选)培养期满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第二期浙江省卫生创新人才培养对象(2008年度入选、共24人)。
二、考核形式与时间
1、考核形式:本次拟采取两轮考核的方式。第一轮为现场考核,专家组前往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进行现场考核。第二轮为答辩考核,采用集中会议形式,由培养对象PPT汇报五年培养成效。
2、考核时间:现场考核拟安排在2014年10月中旬,各组时间安排见附件1,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答辩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绩效考核和财务验收两部分。绩效考核以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指标(试行)的通知》(浙卫发〔2014〕109号)为依据,具体对包括总体成效、业务能力、创新能力、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等方面内容进行全面考核,有关业绩数据统计时间截止2013年12月。财务验收以省财政厅、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3〕165号)为依据,要求提交财务决算表。
四、现场考核程序
(一)培养情况介绍。专家组宣布现场考核程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序和工作要求,培养对象汇报五年来培养情况(15分钟),并回答专家的提问。
(二)现场核查。专家组分工进行资料查阅,包括:有关文件和制度:所在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高层次人才建设相关扶持政策等情况。培养绩效:业务发展、学术任职、论文、奖励、课题、专利、著作、实验室等情况。经费管理:经费管理制度、配套经费到位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专家组汇总。专家组汇总核查意见,讨论后完成“现场考核专家打分表”和“现场考核专家组意见”。
(四)现场考核情况反馈。专家组向培养对象反馈现场考核有关情况。
五、其他要求
各培养对象请登陆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页(www.zjwst。gov。cn)“专题频道”的“卫生高层次人才工程”栏目或登录浙江医药卫生科技教育网(www.zjmed。org。cn)“浙江省卫生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模块。先注册账号,然后登陆系统,进入“期满考核”模块,在线填写《浙江省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期满考核登记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后(含水印)打印上报。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在线打印的《浙江省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期满考核登记表》和《财务决算表》(装订在一起)一式二十份;《浙江省卫生创新人才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自评表》(附件2)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培养期满考核回执。以上材料请于9月29日前报送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住院医师(地址:杭州庆春路216号307室,邮编:310006)。
省卫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的期满考核工作,是加强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完成。工作中遇到的情况与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沈杰,电话:87709029。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张琪峰,电话:87709119,传真: 87709119,电子邮箱:dingjiawei0822@163。com。网络和软件支持吴晔斌,电话:400-000-5153。
附件:1、第二期省卫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培养期满现场考核时间安排
2、省卫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自评表
3、培养期满现场考核回执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