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发[2014]108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财政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原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1www.lindalemus.com/kuaiji/3〕1号)等文件精神,经各地各单位择优推荐、专家综合评审、公示、省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确定陈进等32位同志为2014年度浙江省卫生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开展浙江省卫生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培养www.lindalemus.com/zhuyuan/工作,是贯彻落实人才强省和健康浙江战略,完善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造就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创新人才培养要求,认真制定培养计划,落实配套经费,优化支撑条件,加强人才培养的考核、管理与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成长发展环境。
附件:2014年度浙江省卫生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名单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浙江省财政厅
2014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