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苍南“最美医生”、“ 最美护士”评选活动的补充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2013年11月15日县组www.lindalemus.com/kuaiji/织召开的苍南“最美人物”评选活动部署会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实际,为深入挖掘卫生系统先进www.lindalemus.com/Article/典型事迹,树立一批先进楷模,充分展示医务工作者的风采,现就评选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新增评选范围
新增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血站。
二、新增单位评选名额
四家县级医院原则上推荐苍南“最美医生”、“ 最美护士”每项1-2名,其他单位推荐1名。
三、新增评选条件
1.女医务人员参加评选年龄放宽到55周岁;
2.参加苍南“最美护士”评选放宽到执业护士;
3.在医疗技术研究或成功引进新技术填补专业技术空白的;
4.认真履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的;
5.在抗台救灾、突发事件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事件感人的;
6.其他在医疗服务中有亮点、特色的事迹。
四、评选要求和措施
1.加大组织领导,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苍南“最美人物”评选活动工作,严密组织,加大宣传力度,要把评选活动作为挖掘本单位、本片区先进典型,促进各项工作发展的有利契机。系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增加邱亦明、魏作桢、吴联友、缪仁潮、杨素华、郭敬。
2.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评选公平公正。各单位组织评选过程,一定要进行层层推荐,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严格把握评选的尺度,切实把系统优秀医务人员推荐出来,防止评选工作应付、本位主义、小范围推荐,真正评出在全系统、全县有一定影响力,能经得起考验的先进典型事迹。
3.各单位推荐人选上报时间推迟到12月10日前。
其他评选活动有关条件、步骤、要求按照苍卫发[2013]216号《关于开展苍南“最美医生”、“最美护士”评选活动的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