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医学考试中心:延庆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药分开工作说明:延庆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院发展有活力。 一、实行医药分开的主要内容 1.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药饮片外全部实行进价销售。 2.取消挂号费和诊疗费。 3.设立医事服务费,门诊医事服务费按医师职级确定,纳入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围,实行定额支付。住院医事服务费按医保、农合比例报销。 二、相关文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延庆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院发展有活力。
一、实行医药分开的主要内容
1.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药饮片外全部实行进价销售。
2.取消挂号费和诊疗费。
3.设立医事服务费,门诊医事服务费按医师职级确定,纳入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围,实行定额支付。住院医事服务费按医保、农合比例报销。
二、相关文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
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京政发【2014】30号)
3.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延庆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有关工作的意见(京医改【2014】1号)
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庆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事服务费有关事项的意见(京发改【2014】2371号)
5.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庆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发【2014】24号)
我们愿与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推进我县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使人民群众就医更安全,看病更放心,不断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效率和满意度,促进人民群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