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朝卫通字〔2015〕36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转发北京健康管理协会关于举办北京市
医疗机构健康体检主检医师2015-2016
年度培训复训班的通知
辖区内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计委《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卫医政发〔2009〕77号)和北京市卫计委《北京市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京卫医字〔2010〕12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健康管理协会将在2015年继续举办北京市医疗机构健康体检主检医师培训(复训)班,现将北京健康管理协会《关于举办北京市医疗机构健康体检主检医师2015-2016年度培训(复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培训通知安排好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附件:北京健康管理协会《关于举办北京市医疗机构健康体检主检医师2015-2016年度培训(复训)班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