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北仑大矸仁和综合门诊部因在本年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周期内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达到12分,诊疗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急救设施配备均未达到综合门诊部的基本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我局决定给予为期二个月的《医疗执业许可证》暂缓校验,时间为2015年02月03日至04月02日。
暂缓校验期间,该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不得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暂缓校验期满后经重新申请并校验合格以后方能执业。如违反上述规定,我局将依法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投诉举报电话:96301.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局
2015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