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第二轮基本药物配送商遴选结果公示
根据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遴选确定基本药物配送商的通知》(浙药采办发〔2015〕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于2015年1月26日组织专家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开展了海曙区第二轮基本药物配送商遴选工作,现将拟选定的8家配送商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宁波市镇海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2、浙江大生医药有限公司
3、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4、宁波市鄞州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5、宁波药材股份有限公司
6、浙江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7、浙江来益医药有限公司
8、宁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5年1月26日-28日。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工作时间内电话或来人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明确具体的内容,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联系电话:0574-55889784,联系人:金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