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遴选确定基本药物配送商的通知》(浙药采办发[2015]1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5年1月26日完成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现就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一、遴选结果名单
1、温州华东惠仁医药有限公司
2、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3、温州时代医药有限公司
4、温州市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5、浙江来益医药有限公司
6、浙江温州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7、平阳县瓯南医药有限公司
8、温州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二、公示期为4天(2015.1.27.-2015.1.30),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
联系电话: 64763414、68701206
苍南县卫生局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