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卫计委卫办秘(2014)524号文件,省卫计委部分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委托下放至设区的市和省直管县卫生行政机关。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许可审批委托下放至市级卫生局。
按照文件要求,下放、委托下放项目一律进驻当地政府政务中心卫生窗口受理。滁州市卫生局及时明确承接项目的工作人员、流程、各环节责任等要求,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受理。
滁州市卫生局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委托下放项目的咨询、受理、办理、发证、存档、审批事后日常监管。滁州市卫生局发放的首个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为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申请的机构新增服务项目:致喘物、紫外线、接触放射线危害作业人员。证书批准文号为皖卫职健字[2015]第M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