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县《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府下发的《台州市医疗机构床位数达标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要求和玉环县医疗资源布局,为促进优质社会资本办医,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满足我县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健需求,特将申办民营医院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按照“优质优先、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2015年,我县拟择优审批民营医院若干家,原则上以专科医院为主。
2、医院用房条件:可以租用,但要在2015年年底前投用;医院选址应为规划的医疗用地或可以转变为医疗用途的房屋(其使用性质原则上以商业、办公、厂房类为主);医院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3、医院必须设置30张以上床位。
4、医院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压力容器(如消毒炉、高压氧等)、电梯等,要经相应的监管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5、医疗垃圾暂存点要符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规定要求。
6、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有办医经验者;规模以上企业主申请办医者;申请办医点在沙门镇的;医院用房为独立楼房;能够引进10名以上县外有执业资格的医生(护士)者。
联系方式:玉环县卫生局410室医政股 吴股长
联系电话:0576-87232926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申请截止日期:2015年4月29日
特此通告。
玉环县卫生局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