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拟上报基层
老中药专家师承带徒候选继承人的补充公示
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工作的通知》(闽卫中医函[2015]114号)精神,我委组织各县(市)区卫生计生主管局按照文件要求推荐申报。经审核,全市共有25名指导老师在市属医疗机构的候选继承人,前期我委已按规定予以公示。现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要求,补充公示8名指导老师在省属医疗机构的候选继承人,公示期为5月20日-5月27日。在公示期间市民群众如有相关诉求意见,请来电或书面向福州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处反映相关情况,联系电话:83305990。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1503,邮编:350026。
闽卫中医函[2015]114号文件可登录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福州市拟上报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候选继承人补充公示花名册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