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审核,同意南浔区红十字会门诊部增加诊疗科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等规定,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南浔区红十字会门诊部
医疗机构类别:综合门诊部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斯方瑛
医疗机构地址:南浔镇中和家私商住楼101-104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 /皮肤科 /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眉部美容术;眼部美容术;鼻部美容术;耳廓美容术; );美容中医科;美容医疗应用技术(注射美容技术;美容文饰技术; )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 /中医科******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变更诊疗科目
医疗机构原诊疗科目:内科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 /皮肤科 /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眉部美容术;眼部美容术;鼻部美容术;耳廓美容术; );美容中医科;美容医疗应用技术(注射美容技术;美容文饰技术; ) /医学检验科/中医科******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南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天,以公布之日算起。
受理科室:南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联系电话:3023605,传真:3023637
2015年5月26日
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