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嵊州市人民医院食堂大宗物资招标公告
(嵊卫招2015-03)
为增加物资采购透明度,实施阳光工程,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嵊州市卫生局关于规范招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嵊州市人民医院决定对食堂大宗物资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采购单位:嵊州市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嵊州市人民医院食堂大宗物资
标段一:大米、面粉
标段二:食用油
标段三: 调味品类,酒、饮料类等。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单位须持有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各类产品合格证、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及服务承诺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产品检验报告等。
3.投标单位在以往的投标或供货过程中无舞弊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记录,社会反应较好。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售后服务有保障,信誉好,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 月 8 日下午16:30时止(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双休日除外)。报名时随带上述四2.中提及的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归还。在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须交纳资料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地点:嵊州市人民医院9号楼306室。
六、投标保证金:
标段一20000元,标段二5000元,标段三3000元,投标方请用信封密封(信封上写明投标单位和投标标段),在开标前现场交予工作人员。开标结束,预中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缴医院财务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无息退还,未中标者现场随即退还。
七、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5年6月 16日8: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嵊州市人民医院9号楼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6日8:30。
地点:嵊州市人民医院9号楼三楼会议室。
十、业务咨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5-83018871
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5-83017088
以上详情同时可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嵊州市卫生网”、“嵊州市人民医院网”上查询。
嵊州市卫计局招标中心
2015年6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