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卫生业务发展需要,按《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委已发布《2015年夏季泉州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和直接考核招聘部属医药卫生高等院校本科生预告》。经研究决定,现将市疾控中心、市医药研究所2家委直属卫生单位的研究生及部属医药卫生高等院校本科生招聘信息发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2015年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医药研究所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2015年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部属医药卫生高等院校本科生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最高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说明:(1)我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内(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及曾被本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内聘用,服务期未满五年而辞职的,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2)应聘人员专业(研究)方向的认定,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所持毕业证书及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部)出具的证明、研究生期间主要课程、研究生期间临床实践岗位、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方向等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7月26日。应聘者可于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各招聘单位人事科现场报名,或通过邮寄方式报名(截止日期以邮寄的邮戳时间为准)。
(二)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疾控中心报名地点:泉州市津淮街21号;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595-28067879;
市医药研究所报名地点:泉州市鲤城区米仓巷19-1号;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0595-22783045;
市卫计委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95-22255775;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请应聘者按照下列人员类别,提供相应的全部材料,可先交复印件,并在考核(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具体类别如下:
1.2015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3)、学生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一式两份、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及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到证原件应在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
2.尚未就业的2014届及往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3)、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一式两份、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本硕连读的考生如无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必须提交本硕连读相关证明材料)。就业后再报考就读研究生者,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入学前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在职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大学等级英语证书或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一式两份、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暂未能提供者最迟应在档案审查阶段提供)等材料的复印件。
4.留学归国人员:除应提供上述相关类别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者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批表》复印件。
报名登记表中如有填写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情况的,应同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核审查录用工作
由市卫计委负责初审、面试及体检工作,具体事项以市卫计委解释为准。
五、其他事项
(1)应聘者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号码错误、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2)应聘人员在体检、审查及复核环节不合格或弃权的,由市卫计委根据用人单位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考核合格的人选中递补。
(3)《岗位信息表》中未标注“*”的岗位,要求取得国家大学生英语六级证书(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及以上)且不包括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人员。
(4)招聘过程具体事宜将泉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health.fjqz。gov。cn)公布。所有应聘人员要随时关注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向市卫计委人事科(0595-22255775)咨询。
(5)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252033、22119493。
(6)考生应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7)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医药研究所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15年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部属医药卫生高等院校本科生岗位信息表
3、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泉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