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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列计生系统2015年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招生通知

来源:江北区卫生人才网 更新:2015/7/24 中国卫生人才网
江北区卫生考试网:宁波市江北区卫生计生系统2015年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招生通知:为切实做好2015年江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招生工作,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发改委、教育厅、人力社保厅和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15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5〕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名,层次为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 二、招生对象 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普通高考文理科第二批分数线,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状况
  为切实做好2015年江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招生工作,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发改委、教育厅、人力社保厅和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15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5〕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名,层次为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
  二、招生对象
  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普通高考文理科第二批分数线,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医学专业报考条件的江北户籍2015年理科类考生。
  三、承办院校及专业
  委托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承担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定向培养任务。
  四、定向培养学制
  临床医学本科学历层次定向培养学制为5年。定向培养生无意外情况,应按期取得毕业资格(本科生应同时取得学士学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招生办法及程序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考生按照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选择理科第二批提前志愿“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定向培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层次)”进行志愿填报。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必须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2、体检: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考生名单(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照1:1.2比例确定),参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区卫生计生局对上述考生的高校招生体检结果进行审核,对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报考条件的,视为体检合格。体检合格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指标数时,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依次递补。
  3、公示:对体检结果审核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名单,并在宁波经贸人才网(http//www.nbjmrc。com)和原江北卫生网(http://www.jbws。gov。cn)上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区卫生计生局商区人力社保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宁波大学科技学院。自公示之日起出现的指标数空缺,均不予递补。
  5、录取:宁波大学科技学院按有关规定录取已签订协议考生。招生院校录取结束后,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区卫生计生局、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六、学习费用
  在校学习期间自理,待到岗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凭毕业证、学位证、学费发票等到区卫生计生局报销。学员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等政策。
  七、就业与待遇
  学员在校期间不具有事业人员身份,其一切行为由其本人承担责任。学员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且按期毕业后,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考察等环节,符合条件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卫生计生部门办理录用、进编手续,纳入卫生计生系统编制统一管理,并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体检、考察等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不享受定向培养生相关待遇。
  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并如期取得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毕业后工作4年内(含4年)未能取得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资格的须解除聘用合同。
  定向培养生从取得 资格及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双重资格之日起,必须在江北区慈城中心卫生院(慈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5周年及以上。
  2015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毕业后不回江北区慈城中心卫生院(慈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不享受定向培养生的相关待遇。
  八、其他事项
  1、学生毕业后,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报区人力社保局批准取消录用资格。
  2、定向培养生在江北区慈城中心卫生院(慈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期限少于5年的,在此期间发生辞职、调动或考入其他单位等情况时,均视为违约,定向培养生需退还区卫生计生局、区慈城镇中心卫生院(慈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支付的学习及规范化培训全部费用,并根据实际服务年限按相关规定扣除工资等。
  3、定向培养生属农业家庭户籍的,须在办理人事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
  4、本次招生接受区卫生计生局纪检组的监督,监督电话:88668857。
  咨询电话:87668281(区卫生计生局)、87668183(区人力社保局)。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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