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
为进一步落实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做好迎接国家的项目督导,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4年版)》、《安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2015年版)》(安卫[2015]33号)、《安吉县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质量督导考核方案》等。
二、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由局组织,主要内容是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重点的为健康教育、儿童和孕产妇保健、慢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资金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础知识考试、历年体检中发现高血压和糖尿病人而未建档问题等,考核时将进行真实性和规范性核查。
三、考核时间
卫生院自查:7月10日前完成,卫计局考核日程见附表。
附表:2015年上半年考核日程安排表
考核日期 | 组别 | 单位(上午) | 单位(下午) |
7月13日(周一) | 一组 | 凤凰山、递铺 | 南北庄、丰食溪 |
二组 | 鄣吴、西亩 | 城北、塘浦 | |
7月14日(周二) | 一组 | 天荒坪、白水 | 港口、山川 |
二组 | 溪龙、昆铜 | 晓墅、梅溪 | |
7月16日(周四) | 一组 | 高禹、良朋 | 南北湖、安城 |
二组 | 章村、报福 | 孝丰、上墅 | |
7月17日(周五) | 一组 | 下汤、杭垓 | 孝源 |
四、有关要求
1、各卫生院认真组织学习《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4年版)》、《安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2015年版)》,将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到每一位责任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标要认真研究并布置落实,特别注重真实性和规范化核实。
2、在7月10日前由各卫生院完成对辖区内各责任医生的自查考核,并进行汇总,《安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细则》(2015年版)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13日前报卫计局基妇科。同时上报卫计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半年度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调查表5份。
3、本次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挂钩。
附件:安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评分细则(2015年版)
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