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决定公开招聘7名研究生学历编制内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2015年泉州市传染病防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2. 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为《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可登陆泉州人事考试网“政策规定”栏目查询)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考生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考者须填写《泉州市传染病防治医院岗位申请表》一式一份,提供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相片1张,并提供身份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未正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的2015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泉州市传染病防治医院办公室(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洛阳镇白沙村泉州医疗中心);咨询电话:0595-27306180。
报名时间:2015年7 月 27 日至 8月 7 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末除外)。
2、网络报名
应聘者按照现场报名要求将资料以文档附件的形式发至qzcrbyy@126。com(文档命名:姓名+报考岗位,例:李四+内科)。
(二)资格审查
我院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于报名结束后7天内,将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考核的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网络报名者须于考试前一天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我院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者应认真如实填写《泉州市传染病防治医院岗位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五、体检及聘用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面试及体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市卫计委网站(http://www.health.fjqz。gov。cn/)向社会公布,报考者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有关招考信息。
(三)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传染病防治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595-27306180
附件:1、2015年泉州市传染病防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泉州市传染病防治医院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