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上半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有关规定以及考生资格复审结果,现公布本次招聘入围考生体检名单,并就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入围名单
详见附件《2015年上半年泉州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入围考生体检人员名单(共149人)》。
二、体检时间
2015年8月13日上午(周四)
考生必须在上午7点40分前到指定地点集中报到。
三、报到地点
泉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公楼一楼(泉州市区东街445号)。
四、体检标准
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其中,应聘市中心血站血液检测岗位(岗位代码01)的人员还应根据卫生部《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167号)和《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已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的说明》(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2011年2月17日发布)要求,进行乙肝等相关项目检测。
五、体检费用
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由考生支付,考生需带足费用。
六、注意事项
(一)入围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体检。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的,应事先向市卫计委书面说明原因并征得同意,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取消聘用资格。
因个人原因要放弃体检的考生,请在体检前向市卫计委出具由本人签名确认的书面弃权声明。放弃体检资格又拒绝配合市卫计委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参加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准考证丢失者请登陆泉州人事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打印所报考岗位的报名表),不得冒名顶替。
(三)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晚餐请食用清淡食物,避免饮酒、暴食,晚上十点后请勿再进食,以免影响血液检查的准确性。体检当天上午请空腹参加体检。
(四)考生体检结果将在泉州市卫计委网站(http://www.health.fjqz。gov。cn/)公示,请入围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五)体检工作咨询电话0595-22255775;
监督电话: 0595-22119493、22117653、2225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