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15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5〕36号)精神,南浔区2015年定向培养专科层次农村社区医生4名。区卫生计生局根据湖州师范学院提供的考生名单(人数为招生计划数的1.2倍),会同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共4人)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名单,现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南浔区卫生计生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准借机诽谤诬告。
2、公示时间:2015年8月5日至8月7日,共三天。
3、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南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于8月9日上午10:00在局421会议室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考生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包括考试成绩单),准时参加协议签订。
地址:南浔区南浔镇向阳路601号(南浔区行政中心东4楼),联系电话: 3020672、3023605。
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