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朝阳区药品阳光采购工作部署会
暨药采平台使用培训会的通知
辖区内医联体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4〕63号)的工作要求和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的部署,朝阳区作为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工作的试点区县,以医联体为实施试点单元实施药品采购工作。为落实有关工作的开展,兹定于2015年8月12日(周三)上午9:00,在朝阳区卫计委二层会议室,由朝阳区卫计委杨桦副主任组织召开药品阳光采购工作部署会。请医联体各成员单位医院主管药事的副院长、药房主任及具体负责同志准时参加。
会议同时请北京市药采中心安排人员对北京市药采平台使用进行培训。按照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安排,我区将组织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开展药品网上谈判议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北京市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京卫办字[2012]29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拟参加朝阳区药品遴选工作的各单位须通过申请办理数字证书(USB-KEY)作为登陆平台的唯一合法化电子标识。医联体各成员单位可在8月12日集中进行数字证书办理,请各单位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期到我委办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字证书由申领单位直接向数字证书供应商---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BJCA”)申请办理。
二、办理范围
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独立站以外,四家医联体中各成员单位需自行申请办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申请材料
1、《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单位电子印章采样表》(附件2)一份。
具体填报要求见填报模板(附件3)
四、 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层会议室,如现场不能提交材料,可会后去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浙江大厦8层办理
五、办理时间
2015年8月12日(周三)上午9:00,现场不能完成办理的单位,应于8月19日(周三)前办理完有关手续。
六、办理费用
数字证书初次办理费用370元/张(年服务费200元,介质100元,电子印章70元)、证书更新费用190元/年、证书补办费用100元/张。
七、咨询电话
65859624 (北京CA咨询电话010-59607931 010-59607504)
附件一:《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
附件二:《单位电子印章采样表》
附件三:填报模板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0一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