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7日,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收到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设置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九和老年公寓医务室的申请。经研究,我委拟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该机构:
类 别:医务室
名 称: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九和老年公寓医务室
选 址: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北路2号(丽水市九和老年公寓内)
性 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所有制形式:全民
床位(牙椅):0张
总投资:10万元人民币
服务对象:内部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康复医学科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我委对该机构的设置审批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9月6日。
如有异议,请在2015年9月6日前,以信函形式向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丽水市行政中心),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邮编:323000,联系电话:2091292。
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