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我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瓯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2014年、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执业(技术)资格不作要求(招聘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除外)。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二、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瓯海区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至到2015年11月7日。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现场报名、笔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7日至9日(星期六至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原瓯海区卫生局三楼会议室(瓯海区将军桥兴海路35号)。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薄页面)、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瓯海区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粘贴1寸同底彩色免冠近期照片3张。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定向生和委培生报考须签署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
所有报名材料的提交统一截至至2015年11月9日下午17时。
(3)报名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的笔试资格。
(4)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达到3人及以上的,按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医学影像岗位)按照实际报名数开考。因招聘计划数取消的岗位,允许有关报名人员在通知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统一进行以《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为主要内容的笔试。遇笔试成绩同分的,则需另行加试。
2、笔试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
3、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
2015年12月5日 上午09:00-11:00 《岗位专业知识》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11月25日9时-2015年12月5日9时。
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rsks.ouhai。gov。cn),点击准考证打印按钮,打印准考证。
6、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名次请登录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rss.ouhai。gov。cn)、瓯海区卫生局网站(www.ohwsj。gov。cn)查询。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
相关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五)择岗
报考“瓯海区各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中西医结合”、“护理”、“医学影像”等四个岗位的考生,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确定聘用单位。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rss.ouhai。gov。cn)、瓯海区卫生局网站(www.ohwsj。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并于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否则到期后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均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rss.ouhai。gov。cn)、瓯海区卫生局网站(www.ohwsj。gov。cn)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2)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以及温州生源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符合岗位所需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需提供生源地户口簿);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3)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得报考。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7)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瓯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瓯海区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瓯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用人单位酌情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7-88533932;
监督电话:0577-88592582。
附件 1、瓯海区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2、瓯海区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