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原保洁服务合同已到期,为进一步实施阳光工程,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我中心门诊综合大楼、门卫室、发热门诊、药剂楼内的所有建筑物、装饰物等;青口服务站、徐江服务站等部门;大院内的全部水泥地面(包括绿化地)等的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资质
1、金华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服务能力,在义乌有办公场所,具有清扫保洁经营范围的,并有金华市医疗机构保洁工作经验1年以上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
2、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医疗机构保洁服务合同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凭身份证报名。
二、 招标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22 日至2015年 9 月 28 日,每日上午 8时至下午17时,在义乌市江东中心卫生院办公室报名。
2、开标时间为2015年 9 月 29 日下午3:00。
三、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义乌市江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筱婷电话:85217226
义乌市江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5年 9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