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残联《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自强模范暨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67号)的精神,市人力社保局、市残联联合开展了重庆市自强模范暨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现将拟表彰的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从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个人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
重庆市卫生计生委纪委监察室:67706355(传真)
通讯地址:渝北区旗龙路6号(邮编:401147)
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