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鞍山市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卫办〔2010〕254号)、《关于2015年度市中级中医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马卫计办〔2015〕94号)等文件精神,市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2015年度中医发展项目进行了评审,经主任办公会研究,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5日内(11月9日-11月13日),向市卫生计生委监察室或医政医管科反馈。 监察室电话:2366507 医政医管科电话:2366510 2015年11月9日 附: 2015年度马鞍山市中医发展专项经费 项目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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