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妇幼保健所向我局申请变更名称及诊疗科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拟变更医疗机构名称及诊疗科目等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申请人:新昌县妇幼保健所
类别:妇幼保健所
拟变更事项:名称变更为新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诊疗科目增设:预防保健科、外科、内科、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卫发〔2008〕308号)精神,我局对该机构的变更注册地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11月23日。
如有异议,请在2015年11月23日前,以信函形式向新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新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邮编312500,联系电话:0575-86040567。
新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