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计生办、计生指导站:
现将2015年度全市计划生育专业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拟评初级计划生育宣传、药具管理专业技术资格(包括技士晋升技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同期申报,评审表2份。评审条件为:
1. 技(药)士
①了解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
②在上级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能胜任一般计划生育专业技术工作;
③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2. 技(药)师
①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有一定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
②中专毕业从事技(药)士工作五年以上,经考核证明能胜任技(药)师职务;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县及县以下单位,大学专科毕业工作二年(含见习期)符合任职条件;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
二、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材料中综合表报送数量:初级15份叠放,并在每叠背面写明单位、姓名、份数。
2. 2002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上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证册备案表》。
3. 继续教育学分需按规定整理,并填报《义乌市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见附件)。
4. 近3年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放第一册其他材料中。
5. 反映本人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数量和质量的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放第二册材料最后。
6. 所有材料复印件须经审核人签字,标注“与原件相符”,加盖单位公章。我委对申报人员所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核无误后,原件带回。,并加盖公章,原件不再上报金华市卫计委。
7.申报初级人员需提供2寸正面免冠照一张(背面注明姓名及单位)。
三、评审组织及考试时间
申报对象的评审材料于11月24日下班前送市卫生计生委办人事科40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理论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叶超辉,电话:85258123;杨日清,电话:85238802
电子邮箱:1031262761@qq。com
附件:义乌市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
义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1月19日